当银色降低了亮度就成为了灰色,二者关于明亮的添加比例形成了让人产生不同心情的色差。《十七岁的单车》是一辆银色亮度降到了纯灰色山地车,所以它会成为禁片,它很像《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从明亮的青春中看到灰色板砖造成的猩红。这的确是一部可怕的电影,不是因为灰色的青春印记和社会治安对我们的尴尬,它的可怕在于用一辆自行车就活生生地揭露了城市与农村的矛盾,被人为包裹在口号中的市民与农民的仇视和对立。
城里人眼中的农民
肮脏——小郭成为飞达公司的第一个环节就是洗澡,速递公司的老总以一种很仁慈的口吻告诉包括小郭在内的来自农村的孩子:“公司给你们洗过澡了……”而小郭和同乡、朋友们的第一反应是“找到了个好工作”。汽车进城之前要洗车,农民进城打工要洗澡。一个城市里的人如果在取得工作之前被要求洗澡那可以被看作是人格上的侮辱,但对于农民来说就是很自然的行为,或者可以被看成是赏赐。农村对于城市来说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肮脏,而肮脏的字底本意是厌恶和鄙夷。
愚蠢——速递公司与小郭以及特意招聘的农村孩子达成了协议:发给他们的银色山地车要靠他们自己去挣,他们每送一份快递的单价是10元,开始公司与他们八二分帐,当他们为公司赚够了山地车的钱后公司就跟他们五五分帐。这看上去是一项合理的管理模式,可实际上就是公司以工作的名义向员工强行推销单车,农村里的孩子和都觉得这是在“发财”。即使这样,速递公司的会计也利用她所认为的农民的愚蠢和好欺负克扣了小郭70元。小郭经理的眼中,小郭无比地愚蠢,不知道业务大于单车,还愚蠢地要找遍北京去寻找丢失的单车。农民迷惑、木讷、不知所措,不知道什么是尊严什么是原则,他们懦弱的容忍只能证明城里人的判断:农民是愚蠢的。
罪恶——容忍的农民是愚蠢的,反抗的农民是罪恶的。城里的学生小建和农民孩子小郭,都说自己是单车的主人,素不相识的城里孩子相信了小建,指责小郭是偷车贼。大街上严查的是衣冠不整的农民,严打时期排查的重点是暂住城市的农民,公共汽车上城里人紧盯着靠近自己皮包的农民。城市人对农民的警惕是自觉的,农民对于城市来说就像哥伦布从美洲带到欧洲的梅毒一样侵害了整个欧洲大陆。保姆琴是个偷衣服的贼,速递的小郭是个偷单车的贼,无论他们是否成为贼,首先他们就是被主人、被城里人警惕的罪恶。这都是因为他们是农民,是城市的入侵者。
累赘——农民是肮脏的、愚蠢的、罪恶的,于是城市人摆出了对待他们的态度。速递公司对小郭丢失单车延误业务之后说出了城里人想对农民说的真心话:“哪来的就回哪去。”城市的人归根结底认为人是不平等的,大多数的打工的农民在城市里做着最卑微的工作,他们最多也就配这样的工作,如果他们还要要求在城市争取自己的地位和尊严,那他们就是该被驱逐的。城里的人乃至农民自己都知道一句骂人的话:“你这个农民。”
农民眼中的城里人
幸运——中国有13亿人口,只有3亿是城市人而剩下的10亿都是农民,在这13亿里是一个城里人是多么的幸运。农民走进城市对这里的市民首先就是仰慕,这跟小城市的人仰慕大城市里的人、国内的仰慕出国的人一样,他们生来就有这里的户口和城市的资格。小郭走进“高级地方”送快递的拘谨,保姆琴偷偷穿着主人的衣服幻想,农民拼搏和奋进都是想成为他们之中的一员,动力就是因为做一个城里人是骄傲的。城里的人才敢把鞋子的脚步声放得这么响亮,小建也才敢把时间和精力耗在谈恋爱、练单车而不是挣饭吃上面。农民对城里人的这种仰视便是造成城乡不平等的主要因素。
贪婪——“如果我是城里人,我才不会像她这样天天绷着脸。我要住这么好的房子,我就天天喝糖水,一天到晚吃排骨面。”同乡对小郭的这段话便是农民眼中贪婪的城市人。他们拥有高大的住宅、体面的工作,最重要的是他们正儿八经地拥有这个城市,他们却还是不满足。读职高的小建有书读,有能让他吃饱饭的父亲,有一帮哥们还有一个女友,没有单车他完全也可以继续这样的生活,至少不会因为一辆单车而饿死,但小郭就不同,他需要这辆单车保住自己的饭碗,保住在城市中的命根,为什么小建还是要跟小郭抢呢?城里人已经占去了太多,留下一些残渣给进城的农民,有时候,这些残渣也要被他们收回。
残暴——在城市里城里人是主动的,速递公司的老总可以剥夺小郭的工作,会计可以剥夺他的收入,小偷可以剥夺他的单车,小建可以剥夺他的体面,最后去追杀小建的孩子也用拳脚剥夺了小郭的17岁单车的完美。城里人对于农民来说是最原始野蛮的族群,走错了桑拿室的小郭不知道如何告诉客户他真的不是故意去洗澡的,也不知道如何解释他刻在车上的记号,农民面对城市的残暴只剩下了四个字:有口难辩。
不可侵犯——琴是个戏不多但最阵痛的角色,当杂货店的老板知道原来打扮得妖艳光鲜的琴“也是一个保姆”,他就……就怎么样?追她?还是帮她逃跑?碳和钻石成分完全相同,但二者的价值可想而知,农民和城里人都是一样的中国人,但他们的界限就像碳和钻石一样不可抹杀。农民自觉地与城市里的人划清阶层,一辆被小偷偷窃的银色单车把城市里的小建和农村里的小郭卷在了一起,一辆自行车承载的是两个阶层融合可能性。同样的单车,在小建手里就是追女生的武器和与哥们游戏的工具,即使是两人每天变换成为车的主人,小郭也不可能用这样在城市孩子嘴里也承认是“不错”的车去和小建干同样的事情。琴不能穿主人的衣服,也许有一天她挣够了那么多钱,嫣红的高跟鞋和同样刺眼的连衣裙也只是一个农民在城市里的扎眼,“关键你不能让人看出你是外地人”。
当农民出现在城市里
单车对于农民是为生的手段,对于城里人而言是生活的炫耀品。17岁的城市人拥有一堆城市人所焦虑的麻烦:父母离异后的重组、家庭生活的拮据、父子之间的隔膜、爱情的难以掌握;但农民的生活呢,我们对于一个农民以及整个农民阶级的了解都可以忽视或者是漠视他们的生活细节,导演试图安排农民和城里人平等相处——他们共同都需要这辆自行车,以及他们共同面对一伙人的追杀,但结果还是以小建为代表的城里人对小郭为代表的农民的强者的庇护,小建哪怕被打得鼻青脸肿也没有向小郭发出一声救援,小郭哪怕和小建同样面对一群“仇人”的追打,小郭也没有为了小建而动手,因为小郭和所有的农民一样认为,城里人是一伙的,小建强行与他分享他的车,一帮不知道为什么打他的孩子在砸他的车,小建的还击是为了他的自行车,为了他在城市里的价值的证明而还击,人为地将城市人与农民放在同一个阵营里,其结果也不可能像童话一样快乐幸福地生活。
城市里的人最终是以胜利者的姿态去同情农民,同情农民的生活现状,或者是羡慕他们对于生活的麻木,这种城乡的矛盾就像西方社会里黑人与白人不可调和的矛盾一样,导演是以尖锐的笔触去挑动这个城市人主宰社会里敏感而薄弱的环节。
关于爱情,城里人小建没有了单车还有那个高中女生潇潇来载他回家,小建只是因为要保持男生的尊严拒绝了潇潇,如果没有这辆自行车小建只可能没有他所期待的那样风光,而在城市里的农民呢,杂货店的老板,如果他没有一个杂货店,甚至是连琴那样像城里姑娘的女孩也看不见,看见又怎样,他和他所代表的阶层在城市里首先要保证的是自己的温饱,有了自己的杂货店才有了看女生的地点。
小郭最终可以说是一场悲哀,他扛着单车穿越麻木的城市人的眼睛,像《小武》最后被拷在电线竿上面无表情地看着来往的人群,更加可悲的是小郭已经开始学习享受刷牙的城市感。他用找回的单车重新赢得了速递工作以后,单车对于他的意义已经不是谋生的媒介了,他可以用杂货店老板旧点、沉点的单车继续他的工作,但他明显对这样没有形式感的单车产生了抵触。与小建的交往中虽然他只是被动地告诉了小建他的名字,但只是这样的简短的接触让小郭加深了对城市的向往,他知道抽烟、骑漂亮单车的形式成就感,他开始丧失他作为农民的本质而去学习城市,更多的农民就是像他一样丧失农民本性而又不能成为真正的城市人。
单车丢失是我们国家的习惯,当失主抓到又一个买主时,究竟这辆车应该属于谁所有?单车是每个孩子的梦想,17岁是步入成人的最后一个时间段,在17岁丢失一辆最爱的单车也不可能造成像弗洛依德童年理论那样做作的影响。可是小偷,是谁偷走了单车又让它变成了另一个人的梦想?如果单车可以去象征纯真的欲望、联系城乡差异的纽带之类,那小偷,以及造成小偷偷窃习惯的土壤,是不是17岁单车面前的罪魁祸首呢?当事实摆在我们面前的时候,光是承认就需要相当的勇气。
作者:袁蕾
期刊:《电影评介》 2002年第5期